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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》的通知 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,我部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《“十四五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》是指导文化和旅游系统“十四五”文化产业工作的专项规划,请各地区、各单位高度重视规划实施,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 特此通知。 文化和旅游部 “十四五”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全文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、国家“十四五”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以及《“十四五”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》,加快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,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,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,编制本规划。
综合判断,“十四五”时期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。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,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,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,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,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,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、于变局中开新局,改革创新、奋发有为,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、迈上新台阶。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坚定文化自信,坚持守正创新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围绕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文化创意、科技创新、产业融合催生新发展动能,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创新链效能,不断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,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,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。
2.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。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,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,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,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、社会全面进步。 3.坚持创新驱动。坚持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,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,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内容形式、载体渠道、业态模式等创新,适应高新技术发展趋势,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,以创新激发动力、增强活力、释放潜力,推动产业结构升级、链条优化、价值拓展,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。 4.坚持融合发展。坚持以文塑旅、以旅彰文,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,推进“文化+”战略,坚持以文化赋能发展,发挥文化引领风尚、教育人民、服务社会、推动发展的作用,促进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文化活力。 5.坚持系统观念。围绕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,坚持全国一盘棋,把握文化产业发展特点规律和资源要素条件,统筹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发展,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、政府与市场、事业与产业、供给与需求、国内与国际等重要关系,加强战略谋划、整体推进,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。
展望2035年,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,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,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大幅跃升,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效益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,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将达到新的高度。
坚持以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,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,促进文化产业“上云用数赋智”,推进线上线下融合,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,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。
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,深度应用5G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超高清、物联网、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等技术,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,培育壮大线上演播、数字创意、数字艺术、数字娱乐、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。充分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继承革命文化,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。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、网络直播、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,支持基于知识传播、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发展。促进数字文化产业赋能实体经济。
强化科技在演艺、娱乐、工艺美术、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,推动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。促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,推进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,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“活起来”。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,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创新,全面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。促进戏曲、曲艺、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,鼓励文艺院团、文艺工作者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演播。鼓励传统文化行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,规范推广流量转化、体验付费、服务运营等模式。
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需求,密切关注信息技术、材料科学、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,强化自主创新,整合优势资源,加强文化产业共性、关键技术研发应用,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,支持设立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。推动文化产业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,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点项目。推动虚拟现实、交互娱乐等领域产品、技术和服务标准研究制定,形成文化产业标准体系。加强手机(移动终端)动漫国际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国际标准应用推广。
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、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,推动文化产业要素合理集聚,促进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,实现创新成果快速转化运用,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链现代化。抓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,提升文化装备水平,加强文化产业数据中心、云平台等“云、网、端”通用基础设施建设。支持文化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、服务平台、互联网创业和交易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,鼓励建设创新与创业、孵化与投资、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文化双创服务平台。
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、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文化消费需求,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,加强需求侧管理,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,以需求变化引领供给体系和结构升级,努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、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。
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突出思想内涵,发扬工匠精神,不断推出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的优质文化产品。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、个人加强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,推动戏剧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动漫、创意设计、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创作生产,推出更多以互联网、移动终端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产品。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、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。把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、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,努力提供更多适应青年文化消费需求、传递向善向上价值观念、体现中华文化精神的文化产品。支持创作生产适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状况的文化产品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,发展银发经济,鼓励研究开发适应老年人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消费模式。落实文化品牌战略,打造一批有代表性、影响力、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品牌。
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,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成为示范城市、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。发挥示范城市、试点城市引领带动作用,引导和推动各地创新体制机制、完善政策措施,促进消费潜力持续释放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文化消费季、消费月、消费周等多种形式促进消费活动,完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。推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,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,优化夜间餐饮、购物、演艺、娱乐等服务,构建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。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,创新文化消费场景,培育网络消费、定制消费、体验消费、智能消费、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。发挥线上交流互动、品牌打造、精准营销等优势,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促。
改造提升现有文化消费场所设施,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,推进文化消费网点建设。鼓励建设汇集文创商店、特色书店、剧场、文化娱乐场所、博物馆、美术馆等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,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,支持建设文化内涵丰富的高品位步行街。提高文化消费场所、场景支付便利度,规范发展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。推广电子票、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,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,提高文化消费便捷程度。推动各地建立文化消费数据监测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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